7月17日,海关总署发布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0号(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)》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。
一、进口商品:学生文具、婴童用品、电子产品、家用电器、低压电器、日用饰品等。
二、出口商品:儿童玩具、灯具、低压电器、功能性服装等。
对比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文件,海关总署今年扩大了针对出口商品的抽检范围,除了儿童玩具,增加灯具、低压电器、功能性服装等三大类目产品,相关类目企业需做好合规准备。
公告原文: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zfxxgk/zfxxgkml34/6634537/index.html